新年第一个工作日,小保带给大家一个好消息。是的,门诊慢性病种和特定病种又有新增了。从年1月1日起,阿尔兹海默病、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三个病种纳入门诊慢性病种,普通肺结核纳入门诊特定病种。
支付限额
病种名称
支付限额标准(一年计)
备注
病种类型
阿尔兹海默病
元
门诊慢性病种
克罗恩病
元
门诊慢性病种
强直性脊柱炎
元
门诊慢性病种
普通肺结核
元
低限额病种;有效期为1年(从核准之日起计)
门诊特定病种
病种申请
办理地点:市内门特(门慢)指定医疗机构
所需资料: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特(门慢)申请表(在指定医疗机构申请使用)》;
2、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修订版)》(佛人社〔〕号,以下简称《准入标准》)相符的门特、门慢相关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门诊或住院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
4、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经办机构和市内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于年11月15日起开始受理新增门慢和门特病种待遇资格申请。
(一)新增门慢病种阿尔兹海默病、克罗恩病、强直性脊柱炎病种在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待遇生效时间为年1月1日开始;年1月1日(含)后申请的,按已有门慢病种规则执行。
(二)新增普通肺结核门特病种在年12月31日前申请的,待遇生效时间从年1月1日开始,年1月1日(含)后申请的,生效时间从核准之日起计。该病种有效期为1年。
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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