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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享受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简称医保特殊门诊)待遇的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元旦过后,医院、药店买药时,发现补贴方式与之前不同。他们想知道,是不是医保特殊门诊补贴*策发生了变化。
随后,记者前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简称市社保局)了解相关*策。
市民王先生患有强直性脊柱炎,于年申请了医保特殊门诊,在年12月重新认定了一次,每个月可享受元的补贴。“重新认定前,我可就近到特殊门诊指定的药店买药,但重新认定后,医院买药。相比之下距离远了些,感觉有点儿不方便。”王先生说,以前他买药时,只要药费超过元,就可以获得元的全额补贴,可元旦后,医院工作人员告诉他,只能按照药品费用的比例进行补贴,想要获得元的补贴,要比之前多花几十元钱。
市民郭先生十几年前患了糖尿病,后患并发症肾病,他申请了医保特殊门诊补贴。“以前,我到指定药店买药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选购所需药品。除了糖尿病和肾病方面的,买高血压、心脏病方面的药品也可用医保特殊门诊补贴。今年元旦后,药店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只能在买治疗糖尿病、肾病的药品时,才能享受医保特殊门诊补贴。”郭先生说。
与王先生、郭先生一样,还有不少市民有疑问,大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为什么现在只有买指定范围的药品,才能享受医保特殊门诊补贴?为什么在补贴限额内买药,还要自费一部分?为什么新认定的参医院才能享受医保特殊门诊补贴?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的相关*策并没有变化,市民感觉补贴方式发生变化,是因为部分定点医药机构以前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的*策。在市社保局的宣传、指导下,现在各定点医药机构对*策的执行更加规范了,让市民产生了“*策有变”的误解。同时,对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