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及驻民各参保单位:
为加强我县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的管理工作,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经研究,现将我县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年度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
(一)申报条件:凡参加我县职工医保并符合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见附件1)及病情主要指征的患者均可报名。
(二)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彩色照片1张。
2、《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3、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一年住院病历(加盖病案管理专用章)、检查资料复印件(加盖专用章),具体包括:入院记录、特殊治疗记录、手术记录、化验检查报告单、功能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
(三)申报办法:
由参保个人携相关资料于年11月20日——年12月10日前报民权县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职工医保10号窗口。
(四)鉴定程序:
县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专家,根据住院病历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于部分确需体检的,医保经办机医院进行体检。并由专家根据体检结果进行鉴定。初步鉴定合格人员名单,于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分别在民权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发放(职工门诊慢性病手册),有效期年1月1日——年12月31日,期满后按规定进行复核。
二、职工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治疗。
(一)凡经认定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医院(老院区)定点治疗。
(二)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在医院定点治疗。
(三)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病的应持(职工门诊慢性病手册)社会保医院,按照规定的病种,用药范围和个人自付比例等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治疗。
咨询
年11月19日
附件1:
商丘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病种目录及限额
序号
病种名称
限额
1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门诊费用按相关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累计不超过年度封顶线
2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基金支付累计不超过年度封顶线
3
冠心病支架植入术后(一年)
元/月
4
陈旧性心梗搭桥术
元/月
5
精神分裂症
元/月
6
抑郁症
元/月
7
Ⅱ期高血压病
元/月
8
冠心病(非隐匿型)
元/月
9
糖尿病并发症
元/月
10
脑血管后遗症
元/月
11
陈旧性心梗
元/月
12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元/月
13
类风湿性关节炎
元/月
14
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
元/月
15
支气管哮喘
元/月
16
结核病
元/月
17
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元/月
18
强直性脊柱炎
元/月
19
帕金森综合症
元/月
20
慢性肾炎
元/月
21
肾病综合征
元/月
22
系统性红斑狼疮
元/月
23
癫痫病
元/月
24
小儿脑瘫
元/月
25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元/月
26
进行性肌肉萎缩
元/月
27
重症肌无力
元/月
28
干燥综合症
元/月
29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元/月
30
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元/月
附件2: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门诊慢性病
门诊重特大疾病
认定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医院
申请人签名
申报病种名称
医保编码
病情摘要
医师意见
医师签名:年月日
审批意见
年月日
备注
责编:薛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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