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芙蓉社区广大居民:
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开始,凡蓉城镇城镇户籍居民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低保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员,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携带有关证件)到所居住地社区购买,外县户籍常住居民请携带户口本、居住证或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到社区购买。参保金额每人元(低保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员,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需缴纳3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