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炎专科治疗医院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明确了备孕期哺乳期等33种情况,都可
TUhjnbcbe - 2023/9/19 20:27:00

「本文来源:大庆晚报」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省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为公众和接种人员提供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的科学识别与应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黑龙江省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三版)》。

下列情况可以接种

1.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者。

2.患有心脏病(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血管病、心肌炎、主动脉夹层等)、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非急性发作期者。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4.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mmHg的高血压病患者。

5.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高渗状态、乳酸酸中*)的糖尿病患者。

6.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T3、T4与TSH正常。

7.稳定期慢性湿疹患者。

8.病情稳定、无需药物维持治疗的慢性荨麻疹患者。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的患者。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慢性肝炎、肝炎后肝硬化,口服药治疗阶段,肝功正常、病情稳定。

11.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

12.脓疱型以外的银屑病患者。

13.稳定期白癜风患者。

1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患者。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者。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者。

17.病情稳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18.正在使用各种降糖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者。

19.病情稳定、无需药物控制病情的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患者,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恢复良好,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患者;肾移植后服用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患者。

22.单纯腹泻每日不超过三次,无发热者。

23.曾经做过支架、搭桥及安装起搏器手术,术后恢复正常者。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者。

25.脑卒中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无其他不适者。

27.骨折等外伤,未发生感染和发热者。

28.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疫苗的问题。

30.侏儒症。

31.轻、中度缺铁性贫血,不伴有其他症状者。

32.吃保健品或服用保健类中药者。

33.阿尔兹海默症、帕金森病患者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者。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责编:德娜审核:代宝柱监制:王鹏程

1
查看完整版本: 明确了备孕期哺乳期等33种情况,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