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西安医保暖心守护”讲解了大病保险是什么以及补偿金额怎么算。那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又是什么?怎么报销大病保险?
据了解,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为参保人员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慢性病中I类8种、门诊特殊疾病、特殊管理药品产生费用。依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部分罕见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目前我市还将戈谢病、庞贝氏病特效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纳入了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具体大病保险门诊报销范围为:
I类8种慢性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症Ⅲ期肾透析、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门诊特殊病种: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使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血友病患者使用人凝血因子Ⅷ、重组人凝血因子IX和重组人凝血因子Vlla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使用帕利哌酮注射剂等抗精神分裂症长效针剂治疗。
罕见病药品:戈谢病、庞贝氏病特效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注射用阿糖苷酶α。
根据我市医保扶贫*策,年8月1日起我市降低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普通城乡居民的50%,即元;对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首段报销比例由55%提高至65%,落实贫困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工作要求,不设置封顶线。
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工作中,我市将大病保险运行系统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了对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个信息系统的数据互连互通。年1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另外,针对患者已经进行了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未能进行大病保险结算的特殊情况,市医保局明确,参保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各区县大病保险服务窗口进行手工结算。在就诊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备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会将大病保险补偿款支付给患者。
手工结算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2)病案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复印件(如果其他资料中能体现疾病诊断则无需提供);
(3)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4)医保结算单原件;
(5)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6)其它必要材料。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