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需要办理的要好好看看咯~
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一)、门特慢病证的申请(严重精神障碍病种除外):每月5医院一楼住院部收费室旁边的慢性病办公室提交申请资料,当月的25日后到该办公室领取门特慢病证。(各种恶性肿瘤,白血病,肾透析,地中海贫医院审核后直接拿申请资料到社保局30号窗口办理申请并发放门特慢病证。)
(二)、严重精神障碍病种申请门特慢病证:医院(潭东)公卫楼一楼医保办提交申请资料,次月5日号后到该院领取门特慢病证。
(三)、申请所需材料:身份证、二级(县级)医院近期(六个月以内)出具的疾病证明书、病史资料、相关检查报告。
(一)门特慢病资格年审办理机构
藤县城乡居民医保门特慢病资格年审办理机构为县内取得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乡镇卫生院。
门特慢病人员每年必须选择一家取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乡镇卫生院作为门特慢病医疗服务定点,门特慢病人员所选定的乡镇卫生院即为本人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
(二)年审时间
门特慢病证一年一审。每年11月起办理次年资格年审,每年12月前办理次年资格年审的,次年门特慢病待遇从1月1日起享受;逾期未办理资格年审的,门特慢病待遇暂停享受;1月1日后办理资格年审的,从办理年审后开始享受当年待遇。
(三)年审所需材料。门特慢病人员(或家属)凭本人社会保障卡、门特慢病就诊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个月内开具的疾病证明到所选定的门特慢病年审医疗机构填写年审表进行资格年审,并同时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手续。
门特慢病人员选定的门特慢病医疗服务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院有诊治能力的门特慢病病种,该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可作为年审所需的材料。
(一)、门诊特殊慢性医院、医院、医院各一家作为定点,医院进行诊疗,在广西区内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持慢病证、身份证(社保卡)在医院直接结算。
(二)、如因信息系统故障造成的不能直接结算,以及经批准异地就医的的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持相关资料到各乡镇经办点(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内)或县社保局一楼28号窗办理报销。
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特殊慢性病诊疗发票原件(盖章)
2:发票对应日期费用清单(盖章)
3:疾病证明书原件(盖章)
4:慢性病证
5:患者户口薄或身份证
6:患者广西信用社存折或卡回执或中国银行存折或卡回执
7:代办人身份证
8:精准扶贫户提供精准扶贫手册优先办理
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疾病范围、认定标准及申请需提交医学资料要求如下表
序号
病种范围
认定标准及依据
申请材料
1
冠心病
认定标准:有心绞痛、心肌梗死病史冠心病,以及置入冠脉支架后的冠心病抗凝治疗期。
依据:1.有心绞痛或心肌梗塞病史,2.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呈心肌缺血阳性改变,3.心肌酶检测结果异常,4.冠脉造影血管异常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心肌酶检测、冠脉造影报告
2
高血压病(高危组)
认定标准:存在靶器官损害,或合并有糖尿病的高血压病
依据:1.血压达到诊断标准,并至少有以下一种器官损害表现:(1)X线、心电图或心脏彩超显示左心室肥大,(2)眼底彩超示视网膜动脉普遍或局限性变窄,(3)血肌酐浓度升高甚至达到肾功能衰竭的标准,(4)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2.血压达到诊断标准,合并有糖尿病。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心电图或心脏彩超、眼底彩超、血肌酐报告、头部CT或MRI
3
糖尿病
认定标准:糖尿病
依据:血糖达到诊断为糖尿病的标准。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空腹血糖、OGTT试验报告
4
甲亢
认定标准:甲亢
依据:有确诊为甲亢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报告。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甲功五项、彩超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认定标准: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依据:1.确诊为慢性肝炎的检查报告;2.ALT水平一般要求持续升高大于或等于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小于或等于10*ULN,血清总胆红素<2*ULN;3.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肝炎病*相关检查报告、肝功能检查、彩超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认定标准:动脉血氧分压≤7.33KPa(55mmHg)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依据: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表现,2.有呼吸衰竭表现,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7.33KPa(55mmHg)。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肺功能检查、血气分析报告
7
银屑病
认定标准:银屑病
依据:有确诊为银屑病的症状、体征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8
严重精神障碍
认定标准:严重精神障碍
依据: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认定标准:出现关节损害的类风湿性关节炎
依据:1.确诊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依据,2.X线片检查:提示有关节受损害。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关节X光报告单
10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
认定标准:生活不能自理的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依据:1.既往有脑血管意外病史,2.遗留有双肢肌力3级或单肢肌力2级及以下、平衡功能障碍或共济失调、中度和重度智力障碍,3.CT或MRI检查提示有脑梗死或脑出血。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CT、MRI报告单、仅遗留认知功能障碍的还需提交智力检测报告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
认定标准:系统性红斑狼疮
依据:有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症状、体征。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
认定标准:帕金森氏综合征
依据:有确诊为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症状、体征。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
认定标准:2度及以上慢性充血性心衰
依据:1.有确诊为慢性心衰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依据,2.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心动图检查:EF<50%,3.心功能评定Ⅲ级及以上。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超声心动图、心脏彩超
14
肝硬化
认定标准:失代偿期肝硬化
依据:1.有确诊为肝硬化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依据,2.B超或CT检查提示有腹水,3.尿常规检查胆红素升高,肝功能检查血胆红素升高。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肝功能、B超/CT报告单、尿常规
15
结核病活动期
认定标准:结核病活动期
依据:痰涂片呈阳性,证明有结核分枝杆菌排出,胸片有结核病活动期表现。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抗酸杆菌(结核菌)报告单、胸部X线片或CT检查报告单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
认定标准:再生障碍性贫血
依据:1.有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依据。2.血常规检查提示全血细胞减少,3.骨髓涂片、骨髓活检或骨髓照相检查提示增生减低。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血常规、骨髓涂片、骨髓活检或骨髓照相检查报告
17
肾病综合征
认定标准:肾病综合征
依据:有确诊为肾病综合征的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尿常规、24h尿蛋白定量、肾功能检查
18
癫痫
认定标准:癫痫
依据:有确诊为癫痫的症状、体征。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19
脑瘫
认定标准:脑瘫
依据:有确诊为脑瘫的症状、体征。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
20
重症肌无力
认定标准:重症肌无力
依据:有确诊为重症肌无力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肌电图、新斯的明实验检测报告、胸腺CT或MRI报告
21
风湿性心脏病
认定标准:风湿性心脏病
依据:有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心脏彩超
22
肺心病
认定标准:中、重度低氧血症的肺心病
依据:1.有确诊为肺心病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报告,2.胸部X线片提示有肺动脉高压,3.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6.65KPa(50mmHg)。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心脏彩超、X线、血气分析
23
强直性脊柱炎
认定标准:强直性脊柱炎
依据:有确诊为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腰椎、骶髂关节x线或CT检查报告、HLA-B27检查
24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认定标准: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依据:有确诊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甲功五项
25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认定标准:重型和中间型地
依据:1.有确诊为地中海贫血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报告,2.血红蛋白电泳分析(重型:HbF30%-90%,甚至%,HbA<40%;中间型:HbA、A2缺如,HbF%)。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血常规、地贫基因分析报告
26
血友病
认定标准:血友病
依据:有确诊为血友病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凝血四项、凝血因子检测报告
27
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认定标准:失代偿期以上的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
依据:有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的症状、体征及相关检查依据。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功能血肌酐值≥umol/L(1.5mg/dl)。肾透析:肾功能血肌酐值≥umol/L(5.0mg/dl)。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肾功能检查报告
28
各种恶性肿瘤
认定标准:各种恶性肿瘤
依据:有确诊为恶性肿瘤的病理检查报告单(如未行病理检查,但已针对肿瘤进行了化疗、放疗等治疗措施,可提交已进行抗肿瘤治疗的依据及CT或MRI检查报告)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CT、MRI;病理学检查
29
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认定标准: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依据:行器官移植手术时的疾病证明和院出院记录
疾病证明、病史资料及行器官移植手术时的疾病证明和院出院记录
注:
1.以上申请材料中“病史资料”为:出院记录,或病情介绍;
2.疾病证明、病史资料须由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二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开具。
内容来源:今日藤县
编辑:藤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