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1日,多部惠及民生,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的*策条例正式生效。自此,省界收费站将被取消、高速路收费转向“分段式计价”。那些牵动国民神经的进口猪肉、奶粉、进口药品等,也伴随国内消费、产业“双升级”的步伐,走下“神坛”。首部国家级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外商投资法,将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各类所有制企业保驾护航。
省界收费站取消:车辆实现“无感”通界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年1月1日0点起,全国高速公路将陆续调整计费方式。自此,省界收费站被取消,车辆可无感通过省界;各个收费站ETC车道增加,通行将更快捷。
新规落地后,此前“一次性汇总”收费模式转变为“分段式”收费模式,但总收费金额保持不变。高速公路收费将通过ETC门架来实现分段计费和分段扣费;与此同时,ETC门架的计费金额取整到“分”,而人工收费的车辆分段计费,但仍保持出口合并收费,计费金额取整到“元”。而从今年1月1日起,各省高速公路将继续对ETC用户执行5%的通行费优惠。
此外,根据年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从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这意味着,全国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都将全面实行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认为,我国高速公路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主要是为避免车辆“大吨小标”,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一定程度影响收费站通行效率和货车ETC推广。随着“治超”工作推进,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安装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
营商环境条例: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今年10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自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该条例提出,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
比如,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管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等。
融资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同时,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等。
“我国市场广阔、营商环境改善,正在吸引外商跑步进入。”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说,营商环境改革首先是制度环境,通过*策法规和制度的出台,能直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认为,随着劳动力成本逐渐上涨,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在逐渐消退,同时包括地产等成本在上升,因此我们比较优势在逐渐地弱化,这意味着需要寻找新的增长点和新的红利,这个红利就来自于制度红利、改革红利和营商环境的红利。
外商投资法:外资企业平等对待
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并决定自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
其中,该法亮点包括,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策;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府采购活动;同时,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
此外,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签署下达,在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方面,对中国自然人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程序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该条例对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征收补偿、禁止利用行*手段强制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转让技术、保护商业秘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报告等进一步作出细化。
“所有的开放都是相互平等的开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白明看来,外商投资法的一大亮点是,对于外资来说,未来更加强调由分享性转向参与性的国民待遇。在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企业开展合作的同时,也敦促国内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争取合作机会,将外资企业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相结合。
进口关税:猪肉、奶粉等余项商品进口关税下调
年12月30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调整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自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关税税则规定,我国将对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商品数量较年增长超20%。
按照此次公布的税则规定,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品进口关税出现不同程度下调。比如,冻猪肉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从12%降至8%;为保障生猪生产,对10类杂粕继续实施零关税;继续增加国外特色产品进口,比如,碧根果、鲜鳄梨、冷冻鳄梨等产品关税分别由24%、25%、30%降至7%,非冷冻橙汁关税也从30%下调至15%,供婴幼儿食用的零售包装配方奶粉从15%降到5%。
同时,为促进新药生产,税则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在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方面,税则还调整了包括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培养基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这一次调节关税释放了国内产业、消费双升级的信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员赵萍指出,比如,降低猪肉进口关税,实现杂粕零关税将很大程度缓解我国猪肉消费供需矛盾,长期来看,也有助于帮助恢复产能,从而通过猪肉降价,为我国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在此基础上,降低新药和部分国外特色产品关税,侧面折射出消费升级的普遍需求。
此外,赵萍指出,此次降低高技术类产品关税,也是我国签署《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后第五次降低关税,旨在通过完成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版医保目录:纳入抗癌新药PD-1、DAA丙肝新药
自年11月史上“最贵”医保目录谈判后,国家医疗保障局于12月公布了年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医保目录共收录药品个,谈判新增97个全球进口药。其中,70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7%。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规定,年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将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
根据此次调整,一批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的药品被纳入目录,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糖尿病、风湿免疫、肝炎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抗癌新药PD-1、DAA丙肝新药、强直性脊柱炎治疗药物阿达木单抗等药品为首次入选医保目录。
价格方面,多个全球知名的“贵价药”开出了“亲民价”。业界保守估计,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总体上患者个人负担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降至5%以下。其中,三种丙肝新药价格降幅平均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药物降幅平均为65%;续约药品价格平均降26.4%。
医药专家赵衡表示,在医保目录助力药品放量的同时,医院后的一系列障碍,比如药占比考核、医保总额的限制等。不过日前医保局已下达《关于做好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未来,随着仿制药价格下调,也将给高价药腾出进入医保的空间。
土地管理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新增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同时,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与此同时,该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即“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征收的补偿方面,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外,新增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农业产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孙文华指出,此次法律主要明确的是工业用途和商业用途、出让,这也是在城市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之间设置了一条防线。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工业和商业,城市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居住。同时,法律在城市建设用地的征地要求条件设置方面已经作出了明确,除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水平外,还明确了征地程序,这样也避免各地出现的强拆行为。同时也会适当抑制开发商利益。